欢迎光临郑州华强重工科技有限公司!
首页 - 新闻中心 - 绿色食品允许使用的肥料及使用原则
绿色食品允许使用的肥料及使用原则

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那些肥料

 (1)农家肥料,包括堆肥、沤肥、厩肥、沼气肥、绿肥、作物秸秆肥、泥肥、饼肥等。 

 (2)aa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中规定的肥料类产品。 

 (3)在上述两种肥料不能满足aa级绿色食品生产需要的情况下,允许使用商品有机肥、腐植酸类肥料、微生物肥料、有机复合肥、无机(矿质)肥料、叶面肥料、有机无机肥等商品肥料。

绿色食品生产肥料使用遵循的原则

(1)需要选用上述肥料种类,禁止使用任何化学合成肥料。

(2)禁止使用城市垃圾和污泥、医院的粪便垃圾和含有害物质(如毒气、病原微生物、重金属等)的工业垃圾。

(3)各地可因地制宜采用秸秆还田、过腹还田、直接翻压还田、覆盖还田等形式。

(4)利用覆盖、翻压、堆沤等方式合理利用绿肥。绿肥应在盛花期翻压,翻埋深度为15厘米左右,盖要严,翻后耙匀。压青后15-20天才能进行播种或移苗。
(5)腐熟的沼气液、残渣及人畜粪尿可用作追肥。严禁施用未腐熟的人粪尿。

(6)饼肥优先用于水果、蔬菜等。

(7)叶面肥料按使用说明稀释,在作物生长期内,喷施2次或3次。
(8)微生物肥料可用于拌种,也可作基肥和追肥使用。

核心产品
解决方案
客户现场
工艺流程
联系我们
欢迎您来工厂参观,携带物料免费试机!我们全天恭候您的垂询!
  • 业务咨询:156 3820 6333
  • 电子信箱:807586248@qq.com
  • 公司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与通航五路交叉口向西500米路南
  • 公司有专车接送到访客户,
  • 乘坐飞机,高铁的客户的客户可提前预约接送,
  • 自驾车可直接导航到“郑州华强重工科技有限公司”。
  • 来访电话:156 3820 6333
郑州华强重工科技有限公司豫ICP备17043036号-20